在定边“权某抢劫杀人碎尸案2005.12.14”中作为辩护人出庭

具体案情:

2005年12月13日,被告人权某乘班车从银川市来到定边县城会见网友,走时身上仅带有130多元钱,不知什么时间还丢了100元钱。在定边网吧又与网友失去联系,吃过饭后仅剩下几元钱,他想起了在银川市认识的邻居袁宏财的女友高梅(化名)在定边。于是当晚打听到高住处,敲门后,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开门(即被害人),权进家向高梅说明情况,并借了20元钱。当晚,权在网吧过夜,次日下午7时,钱已经用完,他又去高家借钱。敲门后,还是上次开门的那个女孩开的门,女孩说,高梅没有回来。权某以要等高梅回来为由就进入了客厅。被害人说:“你是来骗我姑姑钱的。”权一气之下,将被害人掐死,拖到卫生间门口进行奸尸。随后又在厨房翻出菜刀肢解尸体,并用塑料袋和柜顶取的皮箱将尸体和衣服装好,随后在家中翻出照相机、金银首饰和少量现金等物,把屋内打扫拖擦干净。凌晨2点,他带着尸体叫开大门,在路边垃圾仓扔掉衣服后搭上出租车返回银川,到银川后将尸体投进郊区的一个废弃机井中。

2011年12月22日,此案历经六年终于告破。2013年6月27日,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审理,李和亭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并发表辩护意见。法院审理后认为权某作案手段残忍,情节极其恶劣,权某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,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由于本案社会影响巨大,多家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,其中央视《今日说法》《庭审现场》对此案作了专题报道。http://sn.people.com.cn/n/2015/0203/c190248-23779729.html

http://www.anfone.net/social/FQSRBZXSX/2015-3/2340059.html